收藏本页| 网站地图 | English
广告
 
您的位置:主页>化工专家>化工助手>商检指南>> 内容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  
     
 
     
  来源:检验检疫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和监督管理,保障生产、人身和运输安全,扩大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的规定,参照《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际危规》范围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压力容器和放射性物质的包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各地商检局(以下简称商检机构),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的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工作,并办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第四条 生产、经营出口危险货物的部门对危险货物的包装负有直接责任,必须根据有关法令、规定,正确地选择和使用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妥善安排仓储运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五条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完好,经得住装卸及海运的一般风险。包装容器的材质、型式及包装方法应与拟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

  第六条 盛装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 在生产、 经营、使用、储存和装卸运输中,各有关部门都要严格检验和检查。

  第二章 包装容器的生产检验

  第七条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生产厂(以下简称生产厂),要向商检机构办理登记。

  第八条 生产厂必须按照《国际危规》的要求,组织危险货物包装的生产,建立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加强质量管理和产品检验工作。

  第九条 生产厂在包装容器生产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商检机构申请性能鉴定。申请时应该提供包装容器的产品标准、工艺规程和厂检结果,在商检机构定期鉴定的周期内,生产厂如需改变产品标准和加工工艺,应及时向商检机构重新申请鉴定。

  第十条 生产厂生产的包装容器 , 必须铸印或标明经商检机构批准的生产厂代号及批号。对于性能稳定,并能完全达到《国际危规》要求的包装容器,生产厂可向商检机构申请商检标志。

  第三章 包装容器的使用检验

  第十一条 危险货物生产厂,凭商检机构出具的包装容器性能鉴定证书,并按《国际危规》要求使用包装容器。对国外商人自备的包装容器, 如附有性能鉴定证书, 证明符合《国际危规》要求者,可据以使用。

  第十二条 塑料容器或内涂料容器盛装液体危险货物时,危险货物生产厂必须取得化学性质相容性试验结果,符合要求者,才能使用。

  第十三条 危险货物生产厂要建立健全包装容器使用检验制度,并逐批向商检机构申请办理使用鉴定。申请时要填写出口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类别等。

  第四章 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

  第十四条 商检机构凭申请办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签发鉴定证书。鉴定项目为: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第十五条 商检机构办理包装鉴定,根据不同条件和需要,采取逐批检验、定期检验和不定期抽验等不同方式。

  第十六条 执行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鉴定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熟悉危险货物的性质、包装容器性能和有关运输规则,掌握测试技术。

  第五章 危险货物的包装查验

  第十七条 出口经营部门凭商检机构出具的包装容器性能鉴定证书和使用鉴定证书验收危险货物。

  第十八条 仓储、运输部门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要严禁野蛮装卸,防止发生包装容器破损及危险货物撒漏等事故。发现包装容器渗漏、破损,应与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妥善处理。同时,为了明确责任,堵塞漏洞,要作好商务记录。
  第十九条 港务部门凭商检机构出具的包装容器性能鉴定证书和使用鉴定证书,安排出口危险货物的装运,并严格检查包装是否与商检证书相符,有无破损、渗漏、污染和严重锈蚀等情况。对包装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库和装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商检机构办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鉴定,可收取合理的鉴定费。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对商检机构的鉴定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复验。

  第二十二条 各地商检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并由国家商检局负责解释。

 
 
  上一篇: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  
  下一篇: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  
快速导航    

·我们为您服务: 电子订舱 | 提单确认 | 货物跟踪 | TANK箱跟踪 | 网上对帐 | 报关查询
·更多物流资讯: 海运 | 空运 | 物流 | 贸易 | 海关 | 商检
·物流工具大全: 出口流程图 | 船舶类型| 危险品标志 | 核销退税流程 | >>更多工具
·物流知识大全: 操作指南 | 物流参数 | 通关大全 | 知识总汇  
·化工物流专家:

化工资讯 | ISO tank | 液袋 | 靖超问答 |危险品知识| 危险品档案

 
  报关指南 | 商检指南 | 政策法规 | 危险品法规 | 化工工具  
 
  报关指南
[全部]
 

·危险品报关应注意什么?
·退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保证金、保证行的申请和延
·国际航行船舶的通关
·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
·FIDIC条件下的清关清税

 
  商检指南
[全部]
 

·五部曲助企业符合REAC
·weee指令
·X射线荧光光谱法
·ROHS相关检测技术
·WEEE指令和ROHS指令应
·ROHS指令

 
  物流百科
[全部]
 

·沙门氏菌简介
·材质简介——PS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简介
·材质简介——PE
·材质简介——PP

 
  化工资讯
[全部]
 

·中石油计划把天然气(01-06)
·未来三年全球石化工(01-06)
·欧佩克去年12月石油(01-06)
·俄罗斯与欧洲“斗气(01-06)
·阿曼国王卡布斯呼吁(01-06)
·科威特11月出口中国(01-05)

 
  靖超问答
[全部]
 

 
  业务在线
     
  电子订舱 E-docs tank certs

 
罐箱跟踪 网上对帐 报关查询
   
   
 
   
 
关于靖超  
   
   
 
  上海靖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是于上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际货运一级代
理,注册资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承办海运、空运
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  
 

经验丰富、培训有素的人员组成,良好的口岸储运机构设施,

精良的内河长江转运系统及其它现代物流服务,仓储、包装、

刷唛、制单、报验、报关、取货送货......[详细]